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宿迁红塔光电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本基金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首期出资款,并由具备私募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托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2021年2月23日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后正式成立。
本基金由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特此公告
南京中科红塔先进激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